27岁江西男子发文寻找其16岁怀孕女友 妇联:女孩子不是本地人
发布时间:2023-05-09 10:16:05|来源:顶端新闻|作者:肖武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18周岁以上的自然人是成年人,可以独立实施民事行为。但是在我国,成年的年龄和准许结婚的年龄是不同的,民法典第1047条规定,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22周岁,女不得早于20周岁。若一方或双方不满足前述年龄条件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办理结婚登记。

  江西男子称16岁怀孕女友走失,当地妇联:女孩非本地人,已超16岁

  顶端新闻记者 杨晓妍

  5月7日,27岁江西男子发文寻找其16岁怀孕女友消息引发热议,该男子在5月5日曾发布动态称:女朋友走丢了,5月5日凌晨两点走丢的,并公布了报警记录。

  在男子账号个人动态中,晒出过多张女孩照片,不少网友质疑该男子与16岁女孩同居合法性,并询问其是否和女孩订婚结婚,对此,该男子回应:二人为媒人介绍,双方已经同意,女孩父母收了彩礼。

  7日晚,该男子账号被平台禁言,发布的相关动态均不可见,顶端新闻记者根据其账号搜索,已无法找到,疑似封号。有网友称若该男子发布视频属实,女孩16岁之前或已经怀孕,是否涉嫌强奸幼女?

  根据该男子公布的报警电话,显示接警派出所为江西抚州南城县公安局建昌派出所,5月8日,顶端新闻记者联系到该派出所,咨询女孩是否在当地走失,工作人员回应:“我们这边正在跟进该事。”至于女孩是否怀孕相关情况,工作人员称:具体情况不方便透露,建议咨询县委宣传部。

  8日中午,顶端新闻记者联系到南城县委宣传部,工作人员说:“县里正在处理,跟进中,女孩的情况我不是很清楚。”

  随后记者联系到南城县妇女联合会,工作人员称7日晚已有群众向妇联举报此事,“我们问了建昌派出所,回复是正在调查中,男子确实是南城县人,但女孩子不是,身份仍在调查。”

  对于网传女孩16岁怀孕的相关信息,妇联工作人员回应:“警方回应的是这个男子和女孩谈朋友的时候,女孩16岁,现在怀孕了已超过16岁了,其他细节仍在调查,暂未透露。”

  走失近3日,女孩是否找到?8日顶端新闻记者多次联系南城县公安局,截至记者发稿前,电话始终无人接听。

编辑:菲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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