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药监局:第三方平台企业要统筹考虑发展与安全问题
发布时间:2023-04-21 19:22:34|来源:澎湃新闻|作者:柴敏懿

  国家药监局提示,《药品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于2022年9月发布,自2022年12月1日起正式实施。药品网络销售企业应按照法规要求加强内部管理,严格规范经营。药品网络销售第三方平台企业应严格落实好审核管理责任,监测平台内经营企业违法违规行为,及时采取措施消除风险,并向所在地监管部门报告。

  4月19日,国家药监局在上海召开药品网络交易第三方平台调研座谈会,听取平台企业代表贯彻落实《药品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的工作举措和意见建议。

  会上,拼多多、天猫、淘宝、美团、京东到家、饿了么、抖音电商、药房网、小红书等平台有关负责人就制度体系建设、风险巡查管控、违规行为治理等问题开展交流讨论,对培训指导、数据对接、社会共治等方面提出建议。上海药监局负责同志表示,平台应强化合规意识与主体责任意识,及时跟进政策要求,提升治理效率。

  会议认为,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发展,药品网络销售发展快速,在疫情防控、满足群众用药需求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新业态也伴随新的问题,行业发展面临挑战。会议指出,党的二十大报告要求把保障人民健康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位置,与会单位要深入学习二十大报告精神,深入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全力确保药品网络销售质量安全。

  会议强调,第三方平台企业要统筹考虑发展与安全问题,牢固树立安全风险意识和质量安全第一的意识;要以《药品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为抓手,切实履行企业主体责任,持续提升药品全过程质量安全管理能力;要持续守法合规,采取多种措施规范药品网络销售市场秩序。地方药品监管部门要强化监管,主动监管、靠前监管,要充分探索“以网管网”“以快制快”的监管措施,加强违法违规行为监测处置。

  国家药监局药品监管司主要负责同志以及上海市药监局负责同志出席会议。

编辑:菲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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