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口县人民检察院开展集中增殖放流 修复水生生物资源
2023年8月15日是全国首个生态日,江口县人民检察院联合县人民法院、县农业农村局等相关单位开展集中增殖放流活动,现场投放经检疫合格黄颡鱼、青鱼、鲢鱼等鱼苗7万余尾,价值8.7万余元。
此次活动增殖放流的8.7万余元鱼苗是非法捕捞水产品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中33名当事人为履行生态判决或调解书义务出资共同购买的。在市人大常委会环境资源审判工作调研组和县内多家单位、媒体及周边群众的共同参与、监督下,按照增殖放流方案在江口县渔业生态司法修复基地现场完成增殖放流。
此次活动是江口县人民检察院践行恢复性司法理念,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物多样性保护的重要讲话精神的体现,通过以案释法、替代性修复方式,恢复水生生物资源、改善水域生态环境,提升群众法治意识,促进渔业资源可持续发展,共同守护锦江源头的碧水清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