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资源执法和司法工作对检验鉴定的依赖程度比较高,不少地方反映,现有的鉴定机构、鉴定项目等资源不能满足实际需求,而且鉴定成本高、费用贵、周期长,影响案件办理。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张轩对有关部门破解这些难题的打算和安排进行提问。司法部部长贺荣表示,司法部将务实推进相关立法工作,进一步与生态环境部、农业农村部、科技部、自然资源部、水利部等有关部门沟通协作,发展壮大优质环境损害司法鉴定机构,细化环境损害司法鉴定程序指导方面要求,协调国家标准委等有关部门完善环境损害司法鉴定体系,统一制定、发布和解释鉴定标准,加强监督管理和鉴定人能力建设。
据生态环境部公众号10月23日消息,近日,有地方反映,有组织和人员以生态环境监察网“生态环境监察员”名义,到企业开展所谓的检查活动,在此,生态环境部严正声明:
生态环境部从未与生态环境监察网有任何形式的联系,从未授权或委托“生态环境监察员”开展检查活动。生态环境部已发布专门的生态环境执法标识,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人员入企检查须出示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执法证,标识、证件样式见下图。请各地方和单位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如已造成损失,请及时向公安部门举报案件线索。我部保留采取相应法律手段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