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游客用发簪在八达岭长城上刻字被行拘并处罚款 应终身禁止再登长城!
针对“一女游客用发簪在八达岭长城城墙上刻字”情况,北京延庆警方经工作,已对该违法人员韩某茹予以行政拘留并处罚款处罚。这并不是第一次发生类似事件。在过去,也曾有游客因在八达岭长城等名胜古迹上刻字而受到行政处罚,被列入不文明旅游记录。
八达岭长城景区强调,文物古迹是宝贵的文化遗产,需要每个人共同保护。对于故意损毁文物的行为,警方将坚决依法查处。这起刻字事件再次提醒我们要加强公众的文明素质教育,增强大家对于保护文物、名胜古迹的意识。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三条规定:刻划、涂污或者以其他方式故意损坏国家保护的文物、名胜古迹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