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从2.72万元增加到5.27万元!
发布时间:2024-04-02 21:34:55|来源:中国新闻网|作者:

  可支配收入包括工资性收入、经营性收入、财产性收入、转移性收入。可支配收入不包括婚丧嫁娶收到的礼金、出售资产所得、彩票中奖、得到的一次性赔偿。并不是拿到的所有现金或者实物都能算作收入,具有连续性和相对稳定性的才算收入,那些意外之财偶然得到的款项,不能算为收入。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2日举行“推动高质量发展”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江苏省委副书记、省长许昆林在会上围绕“奋力谱写‘强富美高’新江苏现代化建设新篇章”作了情况介绍:

  在“经济强”上,十年来全省地区生产总值连跨6个万亿级台阶,从2014年的6.51万亿元跃升至2023年的12.82万亿元,13个设区市全部跻身全国百强、5个城市经济总量过万亿。

  在“百姓富”上,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从2.72万元增加到5.27万元,城乡居民收入比从2.30∶1降至2.07∶1,是城乡收入差距最小的省份之一。村均集体经营性年收入超过230万元。

  在“环境美”上,在经济总量接近翻了一番的同时,单位GDP能耗、碳排放强度分别下降26.4%、30.9%左右,连续3年达到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长江干流江苏段水质连续6年保持Ⅱ类,太湖连续16年安全度夏、水质藻情创16年来最好水平。

 

  在“社会文明程度高”上,13个设区市全部创成全国文明城市,文明城市创建的“张家港经验”、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的“马庄经验”影响广泛,高质量发展成果在江苏浇灌出绚丽的社会文明之花。

编辑:菲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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