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改后的慈善法:明确从事个人求助网络服务的平台
发布时间:2023-12-29 21:12:16|来源:中国新闻网|作者: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副研究员栗燕杰认为,此前一些政府部门对慈善工作的重视程度不足,在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方面的力度不够大。新修改的慈善法明确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于推动慈善工作所担负的职责,将促进各地慈善事业进一步发展。

  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29日表决通过关于修改慈善法的决定。修改后的慈善法明确从事个人求助网络服务的平台应当经国务院民政部门指定,对通过其发布的求助信息真实性进行查验,并及时、全面向社会公开相关信息。

 

  随着网络信息技术的发展,个人网络求助现象不断增多,超出了社区、单位等特定范围。相关网络服务平台呈现规模化发展,在帮助大病患者筹集医疗费用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也存在一些乱象,引发公众质疑和负面舆情,对整个行业的公信力甚至慈善事业发展产生消极影响,各方面普遍认为亟须在法律中对相关活动作进一步规范。

  此次慈善法修改,统筹考虑各方面意见,在附则中专门增加一条,一方面对个人因疾病等原因导致家庭经济困难向社会求助的行为作出规定,要求求助人和信息发布人应当对信息真实性负责,不得通过虚构、隐瞒事实等方式骗取救助;另一方面明确从事个人求助网络服务的平台应当经国务院民政部门指定,对通过其发布的求助信息真实性进行查验,并及时、全面向社会公开相关信息。

  同时,考虑到有关个人求助网络服务平台的具体规定,涉及求助及服务的各个环节,难以在附则中作出全面细致的规定,修改后的慈善法授权国务院民政部门会同网信、工业和信息化等部门制定具体管理办法,对求助信息发布和查验、平台服务、监督管理等作出规定,促进个人求助网络服务平台健康规范发展。

  此次修改还对健全应急慈善制度、完善促进措施、规范慈善活动、加强监督管理等作了规定。

  修改后的慈善法自2024年9月5日起施行。(完)

编辑:菲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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