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男子在茶园直播“挂羊头卖狗肉”被驱离 律师:属虚假宣传
发布时间:2024-03-12 12:39:57|来源:红星新闻|作者:记者 罗楚婕 实习生 谯恒 李思琪

  两男子在茶园直播“挂羊头卖狗肉”被驱离 律师:属虚假宣传。

  “茶叶都没开采,然后(他们在)低价销售,严重侵犯我们茶农的利益……”近日,一起发生在浙江杭州翁家山村的“驱赶”事件让“借景直播卖货”成了众网友热议的话题。据悉,该事件系两男子在某绿茶茶园直播时,被疑似茶农的人发现后驱离,且该茶农还认为在茶叶都没开采时直播卖茶,有挂羊头卖狗肉之嫌,“严重损坏我们茶农的利益。”

  对此,涉事地区所属的街道办相关人员回应红星新闻记者称,直播者系茶商,与翁家山村有合作,该茶商借用了翁家山的茶园当背景,售卖福鼎白茶。在直播时虽没有提及且未售卖当地茶叶,但他们也不建议该茶商的行为,“已经在研究政策,同时会加强管理。”

  而对于涉事直播者借景直播另卖他货的行为,两名专业律师则告诉记者,其行为属于虚假宣传,对消费者构成欺诈,“结合茶商在进行直播时,借用种植西湖龙井的茶园当做背景,实际上售卖的是其他种类的茶叶的营销手段,应当认定为以虚假的商品说明、商品标准、实物样品等方式销售商品,以及弄作虚假的现场演示和说明,欺诈误导消费者。”

男子被指蹭场地直播后被驱赶

街道办:系合作茶商,不建议其行为

  3月9日,一则“男子在茶园蹭场地直播”的视频引发关注。据网传视频显示,一疑似是当地茶农的男子发现,有两名男子在西湖龙井茶园内,持手机和茶叶礼盒进行直播销售茶叶。对此,该茶农在视频里要求两男子“马上走”,而其中一男子表示给当地官方说过,该茶农不认可,并表示(当时)“茶叶都没有开采,挂着羊头卖着狗肉,严重损坏我们茶农的利益。”

  红星新闻记者注意到,在相关的评论下方有知情网友表示,该事件发生在浙江省杭州市翁家山村某茶园里。而对于事件中两名直播男子的行为,不少网友则认为,若视频内容属实,他们这样借景卖货的行为或已涉嫌欺诈消费者。

  11日,针对上述视频内容,红星新闻记者致电杭州市西湖街道办事处。一名接线人员表示,视频中的两名主播是来自山东的茶商,跟翁家山村有合作,收购春茶茶叶长达两年。

  “春茶开采临近,茶商提前过来查看春茶的长势情况,准备谈茶叶收购的相关事宜。但该茶商出售茶叶种类较多,不局限于西湖龙井,还有福鼎白茶等。所以该茶商相当于借用了翁家山的茶园当背景,售卖福鼎白茶。”

  该接线人员告诉记者,虽该茶商直播时,没有提及翁家山、西湖龙井,也没有售卖任何关于西湖龙井的茶,仅是售卖福鼎白茶。但街道办也并不建议其行为,“已经在研究政策,同时会加强管理,但是具体措施还未确定,无法准确回复记者。”

  另外,该接线人员还说,翁家山村从去年开始一直有茶商进行收购,茶商需要去村里备案,填写厂家信息、营业执照、向谁收购、价格等,之后村里会给回执。村里也有巡山大队,定期会巡山。如果商家有回执,就可以在村里直播,如果没有回执而进行直播,巡山大队就会报警或者寻求相关执法部门处理。

借景直播卖货涉嫌欺诈消费者?

律师:关键在于是否有意识进行误导

  据羊城晚报抖音官方账号消息称,就在“男子在茶园蹭场地直播”事件发生后不久,其中一名涉事男子发布了道歉视频。但该男子也称,自己在茶园里确实直播了,但并不存在“挂羊头卖狗肉”的情况,且他的直播中并没有售卖绿茶。

  那么,男子在茶园直播,却声称自己卖的是其他的茶叶,是否涉嫌欺诈消费者?“此种行为属于虚假宣传,对消费者构成欺诈。”四川省律师协会维权委员会委员冯骏律师告诉红星新闻记者,根据现有资料分析,直播者在带货宣传过程中,是否构成虚假宣传,关键的“分水岭”就是直播者在宣传过程中是否是有意识误导消费者,并且使用各种因素和包装等,使消费者产生错误判断。

  “首先,直播者在营销过程中应当直接选用与所销售的产品相对应的地理因素。通俗的说,川茶可以以‘峨眉山’为背景,闽茶可以使用‘武夷山’为背景,方便消费者通过背景能够产生内心确认,以方便自己选择心仪的茶产品。但是,如果茶叶是外地生产,却使用本地让人耳熟能详的地理背景等因素,足以使消费者产生错误判断,将外地茶产品误以为是本地茶产品而购买和使用,这对消费者构成欺诈。”

  冯骏律师说,除上述情形外,某些直播者虽然在直播中已经声称茶叶为外地茶产品,但在整个直播过程中持续使用本地茶产品的地理因素为背景,鉴于直播时间较长,消费者随时可以进入直播间,对直播者之前茶叶真实产地的声明往往是不知情的,在直播者并不可能随时进行茶产品真实产地声明的情况下,消费者仍然可能被误导,并产生错误判断,对于直播者的心态,司法实践中仍可以在法律上被推定为有意误导。

  北京中凯(上海)律师事务所杜鹏律师也向记者表示,结合茶商在进行直播时,借用种植西湖龙井的茶园当做背景,实际上售卖的是其他种类的茶叶的营销手段,应当认定为以虚假的商品说明、商品标准、实物样品等方式销售商品,以及弄作虚假的现场演示和说明,欺诈误导消费者,“根据相关规定,直播商家应承担‘退一赔三’的惩罚性赔偿责任,并且由市场监管部门给予没收违法所得、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的行政处罚。”

  最后,冯骏律师建议,对于直播者的某些“套路”,消费者应查明准备购买的相关产品的实际产地,可以在直播间留言板上向直播者发问,并及时保留直播者的回复。消费者如确实产生了错误判断,购买了并非自己心仪的产品,也可以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相关规定进行合理的正当维权。

编辑:涵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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